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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普通清算程序之注销登记企业破产清算顺序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日 长沙股权纠纷律师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办法》规定,自清算报告提交企业审批机关之日起10日内,清算委员会须向税务机关、海关分别办理注销登记。清算委员会应当自办结前款手续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报告并附税务机关、海关出具的注销登记证明,报送企业登记机关,办理企业注销登记,缴销营业执照,并负责在一种全国性报纸、一种当地省或者市级报纸上公告企业终止。
  注意,在办理企业注销登记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通知。因未参加年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应一并办理解除法定代表人警示限制手续。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的注销涉及的部门较多且有先后顺序的问题,故在办理之前须把各种注销手续弄清楚。一般来说,办理注销应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批准证书注销
  税务登记注销
  海关登记注销和银行账户注销
  工商登记注销
  代码证注销
  统计证注销
  外汇账户使用证注销
  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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