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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的程序是什么?破产清算如何进行企业注销清算破产清算企业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9日 长沙股权纠纷律师  Tags: 公司清算的程序是什么破产清算,如何进行企业注销清算破产清算企业

  宋律师,长沙股权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公司清算的程序是什么?破产清算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1、清算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清算组在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同时,应当调查和清理公司的财产。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和调查清理的情况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目录。应当指出的是,清算组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不得将公司财产价值低估。制订清算方案。编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之后,清算组应当制订清算方案,提出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的具体安排。提交股东会通过或者报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是公司清算的总方案。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将清算方案提交股东大会通过。但是,有限公司的清算组成员是由股东组成的,所以,无须提交股东会另行通过。将清算方案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规定,适用于因违法而解散的清算公司。另外,如果公司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有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2、了结公司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但是,公司清算组为了清算的目的,有权处理公司尚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清算组应当及时向公司债务人要求清偿已经到期的公司债权。对于未到期的公司债权,应当尽可能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如果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清算组可以通过转让债权等方法变相清偿。清偿公司债务。公司清算组通过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之后,确认公司现有的财产和债权大于所欠债务,并且足以偿还公司全部债务时,应当按照法定的顺序向债权人清偿债务。首先,应当支付公司清算费用,包括公司财产的评估、保管、变卖和分配等所需的费用,公告费用,清算组成员的报酬,委托注册会计师、律师的费用,以及诉讼费用等;其次,支付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再次,缴纳所欠税款;最后是偿还其他公司债务。在清偿公司债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偿还公司债务,一向没有严格先后、顺序之分,但是,公司财产必须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第二,在催告债术人申报的期限届满前,公司一般不得先行清偿债务;第三,在公司清偿全部公司债务前,不得向公司股东分配公司财产。3、分配公司剩余财产公司清偿了全部公司债务之后,如果公司财产还有剩余的,清算组才能够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根据《公司法》第195条规定,有限公司按照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各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取得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是公司股东自益权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在分配方式上可采取货币分配、实物分配或者作价分配等形式,其基本要求是:既最大限度保护股东的权益,又体现出平等和公平分配原则。


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如何进行企业注销清算破产清算企业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最近关于企业注销的进行清算的咨询及案子有好多,特别是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公司已经不再经营,但却没有办理注销手续,或者不办理年检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那么,从企业经营者或者说是股东的角度,是否应该办理企业清算注销手续、如何办理企业清算注销手续等一系列的问题,笔者依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作出如下探析。

公司注销清算程序是股东的法定义务。公司的注销,代表一个企业象我们自然人一样寿终正寝,在法律上办理死亡证明。这个企业的死亡证明的办理是法定的义务,义务的人是该公司的股东。我国公司法及相关行政法规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企业出现了法定或者约定解散事由,必须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办理注销手续。另外,我国《公司法》解释二对于公司股东不履行法定清算义务将产生的法律后果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主要规定了股东在企业出现解散的情况下,如果不办理清算注销手续,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有权以股东为被告,要求股东承担清算赔偿、连带清偿。这一规定,对于有些企业的股东不积极办理企业清算注销登记手续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约束。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企业办理清算注销如何完成笔者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总结公司清算注销主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资可抵债的,另外就是资不抵债的情形。

对于资可抵债的清算的人是公司股东,其程序公司法已经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十五日内,股东应该组织清算,逾期不组织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组织清算。股东组织自行清算的,应该组织清算组,清算组应当在成立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申报债权,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申报债权。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清算分配方案,应该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变价和分配。分配结束既清算结束,清算组应当制定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形,股东的情形发生了变化。《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股东认为公司经营资不抵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进行破产清算,或者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在自行进行注销清算的过程中发现资不抵债也应该申请人民法院宣告破产,依照破产程序进行清算注销程序。


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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