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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将担负更多责任?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31日 长沙股权纠纷律师  
  近年来,伴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进一步发展,企业作为市场经济运行中的基本单位,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和影响力逐步升高,更多的人开始关注企业相对于社会的角色意识。与此同时,很多企业却暴露出了缺乏社会责任感,没有诚信意识的劣质行为。基于此,这次《公司法》的修订过程中,有关企业社会责任的法规化讨论变得异常激烈。
  “我主张不要给公司增加更多的要求。”甘培忠教授认为。“因为这样可能会改变公司的方向,公司应以盈利为目的,如果公司背负太多的社会责任要求,就可能会改变公司的性质。”
  甘培忠认为,关于公司的角色定位,应当根据现有的国情和社会发展的阶段来进行,法律的制定尤其不能超乎现实。
  “伴随社会的发展,也会对公司的社会责任作出更多的要求。比如公司不能为了实现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就不择手段,坑蒙拐骗以次充好,很多例子已经出现了。但这些都有具体的法律可以用来处理。而且这些道德化的内容在法律中规定起来相当困难,并且让公司承担政府的职能或者公益机构的职能是不合理的,在中国现在的阶段也很荒谬。”
  “当然我们《公司法》的制定也不能老搞这种十年磨一剑,世界上很多国家的公司法修订每年都有,所以我们以后关于《公司法》的听证会要形成常规,修改也会实时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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