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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的责任承担有什么?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9日 长沙股权纠纷律师  Tags: 公司设立的责任承担有什么

公司设立的责任承担有什么?

  公司设立时,由公司的发起人来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公司设立成功的,则属于设立时的公司债务,由公司承担;如果公司未设立成功的,则公司的设立费用以及认股人的本息返还责任,都由发起人来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四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成立公司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有什么?

  成立公司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为: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3.提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的文件,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

  4.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审核,发给营业执照。

  法律规定,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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