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依法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3.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4.有公司住所、名称、组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2.效力不同。公司在成立后,才能取得公司法人人格和公司名称的排他使用权等。而公司设立则无上述人格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