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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和企业分立的区别

发布时间:2016年1月19日 长沙股权纠纷律师  
  企业投资和企业分立的区别
  企业投资是指通过向企业进行资产投入,以获得权益的行为。
  企业投资包括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两种形式。
  债权投资如信贷、购买企业债券或者国库券等,这种投资不承担被投资者的风险,并于到期日由被投资者还本付息。
  股权投资即企业分离出一部分财产与其他投资主体一起组建股份制企业或者出资购买公司股份、股票,共同投资、共同管理、共担风险以及出资设立独资子公司等。
  企业分立是指原企业分解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相互独立的法人实体的行为。
  企业分立包括新设分立和存续式分立两种形式。
  新设分立是指将原企业分立成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企业,原企业法人资格消灭。
  存续式分立是指将原企业部分财产予以分离重新设立新的法人,原法人资格存续。
  企业投资与企业分立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二者的联系表现在,企业分立和企业投资都要从原企业分离出一部分财产。
  企业投资与企业分立的区别
  1.最终产权的归属不同
  企业投资后,其分离出的财产或者最终产权仍然归属于企业;而企业分立后,分立双方相互之间不再有财产上的联系。
  2.权益性质不同
  企业投资后,企业对被投资企业享有的是债权或者股权,其享有的权益属于债权或者股权所具有的财产权益;而企业分立后,相互之间并不存在债权和股权权益。
  3.对外责任承担不同
  企业投资后,投资主体或者对被投资企业享有债权,具有债权人的地位;或者享有股权,并以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有限责任;或者设立独资子公司,由子公司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企业分立后,分立后的企业对外债务承担的是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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