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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十大深层思考

发布时间:2015年8月31日 长沙股权纠纷律师  
一是,国企改革固然涉及“资产”问题,但不要“以物为本”,而要着眼于人,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要立足于从传统国有经济体制下解放人,而不是用所谓“重建”的“高度集权”体制来束缚人;要尽力开发人的创造潜能,而不是用依附性、等级性、封闭性的体制和机制去挫伤人的积极性;要使广大人民群众在改革中拥有自己的产权,而不是从这一方面或那一方面偏离人们产权关系的基本均衡点。
    二是,国企改革属于经济体制改革范畴,但不要唯经济论,它涉及政治、社会和文化诸方面,要用“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四位一体的总体格局来审视国企改革问题。不仅要考虑经济市场化,而且要考虑政治民主化和社会关系和谐化对改革的要求,在此基础上建立国企改革的总体战略体系。
    三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企改革需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但这是就全国而言的,就某一地区或某一行业而言,可以有所差别。对公有制要有新的解释,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的混合所有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要把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微观经济基础来构造。
    四是,国有经济的战略调整要参照国际经验,但要从本国实际情况出发。因此,国有经济占GDP总量的比重,较之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大约占5%左右)和发展中国家(大约占10%左右)的现实,要有所提高,可以设想相当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三至四倍,发展中市场经济国家两倍,即大约在20%左右。
    五是,推进国企改革既要注重在国有经济内部“内线作战”,也要注重在国有经济外部“外线作战”。所谓“外线作战”,一方面注重引进国外资本,另一方面,大力发展本土化的非国有经济,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支持鼓励非公有经济进入原国有经济掌控的基础设施领域、公用事业领域和其他垄断性领域,形成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之势,从外部促进国有企业改革。
    六是,推进国企改革,既要着眼于传统产权结构的弊端,又要着眼于当代世界经济全球化和新技术革命带来的新挑战,特别是这两股潮流对产权制度提出的新要求。要把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柱。其内容包括建立产权界定制度、产权配置制度、产权流转制度和产权保护制度。同时,注意不要离开现代企业“产权制度”去构建“现代企业制度”。
    七是,国企产权改革,不可避免会涉及原企业中的职工身份问题,可结合资产置换与职工身份置换一起推进。身份置换一事相当敏感,政策性极强,要对职工(含经营者)进行合理的经济补偿,维护职工(含经营者)的合法利益。改革中要尊重和保障职工(特别是弱势群体)的根本利益,要抱着对历史负责的态度来处理此问题。
    八是,推进国企改革,既要重视改革方案的设计,又要重视具体操作。从实际情况看,国有企业、国有银行、国有土地和其他国有资源的产权转让领域是腐败的重灾区,因此,在改制中必须注意有力打击党内和社会上的腐败势力,特别是在改制中的“官商勾结”。注意把好资产评估关、市场透明关、资产定价关和资金到位关,以排除腐败势力对国企改革的干扰,保证改革正常健康进行。
    九是,政府转型是推进国企改革的重要前提,鉴于目前政府体制的现状,必须推进由“管制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在职能上实行“三个分开”,即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同时改革政府管理方式,对政府管理明确“约法三章”:不准干预企业微观经济活动,不准包办企业投资决策,不准代替企业招商引资。现在惯性运作十分严重,要从尊重企业市场地位的角度来建立对政府的考核指标,同时企业也要自觉抵制来自政府的干预。
    十是,要注重摆脱既得利益集团中某些“障碍力量”的束缚。“既得利益集团”是一个十分复杂的多层次的范畴,不能简单对待。一方面,对其合法利益要保护,但另一方面,对其中的一小部分人对国企改革的干扰也不宜小视。他们中的一小部分人,既反对倒退回计划经济体制,也不积极推进改革,极力维持既有的利益格局,尽管他们中的一些人对改革的掣肘未必是很自觉的,但却对改革产生了某种程度的影响,甚至造成很大的阻力。当国企改革的战车开进垄断性行业和国有独资重点企业之后,能否摆脱和冲破其中的新旧利益集团的“垄断”和把持,是国企改革能否打开新局面的关键之所在。在改革中,要以极大的勇气来冲破某些利益集团中“障碍力量”对改革形成的干扰和阻挠,以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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