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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券与企业债券的区别

发布时间:2018年6月22日 长沙股权纠纷律师  
  记者:公司债券与企业债券有什么区别?为什么说中国目前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债券?
  张宁:按照《公司法》的解释,公司债券是股份制公司发行的一种债务契约,公司承诺在未来的特定日期,偿还本金并按事先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之所以采用公司债券的说法原因有二:一是合规合法,与《公司法》相一致;二是从我国以往发行的债券看,都有政府作担保,发债企业和投资者都几乎不用承担风险的债券。因此,为了有别以往,我们把完全按照市场化运作,纯粹属于公司自己的商业行为的债券称为公司债券。对中国证券市场来说,最具挑战性的公司债这两年基本停止,只有特批的国有企业在发债。所以说,中国市场化的公司债券市场还处在非常原始的阶段。
  巴曙松:如果按照严格界定的所谓公司债券的定义,可供我们分析和研究的范围就很小了。为了拓宽我们的分析视野,我们把企业发的债券统一称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在此只是企业债券中的一个特定的部分,我们在讨论中不作严格的区分。
  从风险程度划分,企业债则可以分为高质债和低质债,后者又称垃圾债。与其他债券相比,企业债券的主要特点首先是风险性较大,公司债券的还款来源是公司的经营利润,但是任何一家公司的未来经营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着损失利息甚至本金的风险;其次是收益率较高。根据风险与收益成正比的原则,要求较高风险的公司债券需提供给债券持有人较高的投资收益;对于某些债券而言,发行者与持有者之间可以相互给予一定的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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