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股权纠纷律师
法律热线:

什么是次级债券?

发布时间:2018年4月21日 长沙股权纠纷律师  
什么是次级债券?
次级债券(subordinated debentures),是指偿还次序优于公司股本权益、但低于公司一般债务的一种债务形式。各种证券的求偿权优先顺序为:一般债务 > 次级债务 > 优先股 > 普通股,求偿权优先级越高的证券,风险越低,期望收益也越低,反之亦然。机构往往基于自身情况,根据capm模型按一定比例配置资产,以均衡自身承担的风险和获取的收益。潘大要特别说明的是,次级债里的“次级”,与银行贷款五级分类法(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里的“次级贷款”中的“次级”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次级债券里的“次级”仅指其求偿权“次级”,并不代表其信用等级一定“次级”;而五级分类法里的“次级”则是与“可疑”、“损失”一并划归为不良贷款的范围。
次级债券在我国内地的应用
次级债券的发行主体在国内主要是各大商业银行,发行资金用于补充资本充足率。由于包括增发和定向增发在内的股权融资方案,在制度上有相对较为严格的要求,商业银行往往不能在急需资本的特定时间恰好完全满足增发的条件;而资本充足率一旦不能满足巴塞尔协议(basel accord)的要求(即资本充足率大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大于4%),商业银行的业务扩张将受到制度的极大限制,例如不能成立新的分行等。我国商业银行近年来业务发展速度很快,仅采用定向增发方式已不能满足银行对补充资本金的要求,而发行次级债,作为一种较为简便的补充资本金的手段(承销成本也更低),开始越来越频繁地为银行所采用。a股上市公司包括中国银行(601988)、南京银行(601009)、民生银行(600016)、兴业银行(601166)等均发行过次级债券;非a股上市公司建设银行(0939.hk)、政策性银行国开行也发行过次级债以补充资本充足率。
次级债券与混合资本工具的最主要区别在于,混合资本工具可以且必须用于分担银行的损失,且不必停止交易,而次级债券仅在银行破产清算时才可用于清偿银行的损失。因而,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混合资本工具比次级债券更具有充当资本的属性。最常见的混合资本工具就是可转换债券。对于国内银行业来讲,发行可转换债券要比发行次级债券更能从根本上解决资本不足问题。
次级债券只是在一定期限内具有资本的属性,并非银行的自有资本,最终仍需要偿还。因而,次级债券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银行资本充足率不足的问题,它只不过给银行提供了一个改善经营状况、调整资产结构的缓冲期。
按照次级债券的定义,除非银行破产或清算,次级债务不能用于弥补银行日常的经营损失,即在正常的情况下,次级债务不能用于冲销银行的坏账。从而,也就无法替代核心资本的功能。这正是巴塞尔委员会在规定资本充足率指标的同时,又单独规定核心资本充足率指标的初衷。从国外银行业的现状来看,他们更加看重核心资本充足率。统计数据显示,国外大银行的核心资本在全部资本中的占比高达70%左右。这充分表明,次级债券无论如何都不能替代核心资本的功能。



合作网站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长沙股权纠纷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4006686166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