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股权纠纷律师
法律热线:

如何办理税务停业?

发布时间:2017年6月21日 长沙股权纠纷律师  
  只有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户才能在经营期限内申请办理停业登记。办理停业应当在停业前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报,但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1)您在申报办理停业登记时,应填写《停、复业报告书》,说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
  (2)您如果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缴纳税款。
  (3)您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填写《停、复业报告书》,领回并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及发票。
  (4)您如果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申请,并填写《停、复业报告书》。

【延伸阅读】

股东权益

公司法全文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合作网站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长沙股权纠纷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4006686166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