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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业加入WTO的对外承诺是什么?
发布时间:
2016年1月23日
长沙股权纠纷律师
根据wto有关协议,证券业的开放包括以下四项内容:
1.外国证券机构可以不通过中方中介,直接从事b股交易。
2.外国证券机构驻华代表处,可以成为中国所有证券交易所的特别会员。
3.允许设立中外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从事国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外资比例在加入时不
超过
33%,加入后3年内不
超过
49%。
4.加入后3年内,允许设立中外合资证券公司,从事a股承销、b股和h股以及政府和
公司
债券的承销和交易,外资比例不
超过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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