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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拍卖公司必须符合的条件

发布时间:2014年5月22日 长沙股权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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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下简称《拍卖法》)第十条规定:“拍卖人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根据《拍卖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拍卖企业可以在设区的市设立。设立拍卖企业必须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拍卖业的部门审核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拍卖法》第十二条规定:“设立拍卖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2)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和章程;

  (3)有与从事拍卖业务相适应的拍卖师和其他工作人员;

  (4)有符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拍卖业务规则;

  (5)有公安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

  (6)符合国务院有关拍卖业发展的规定;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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